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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無法可管 吳志揚提案修法納入「菸害防治法」規範

NOWnews/ 2016.04.27 00:00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針對電子煙在台灣越來越常見,但現行法令卻無法可管,國民黨立委吳志揚26日表示,目前政府僅禁止電子菸製造、輸入及販售,卻無明確規範吸食行為,因此他提出連署,修訂「菸害防制法」第2條,將使用電子菸行為視同吸菸行為,藉以規範吸食電子菸場所,並禁止兒童、少年及孕婦吸食。

吳志揚指出,在夜市和網路上可以輕易購買到電子煙,甚至產品還貼上食藥署的公文與衛生署合格檢驗室送驗文字,有的還在主打「水果味、清肺」等字眼,引誘民眾購買,讓民眾以為吸食電子煙並不是抽菸。

吳志揚表示,據食藥署統計,電子煙檢體送驗數逐年以十倍數增加,去年送驗的電子煙補充液中有近七成驗出含有尼古丁成分,絕大部分檢體中皆發現有甲醛及乙醛等成分,長期吸入如此成分的電子煙,對於人體呼吸道將有非常大的影響。

食品藥物管理署主秘陳信誠則強調,食藥署會加強查緝含尼古丁電子菸,如果含有尼古丁而沒有送驗,將以製造或輸入禁藥送辦,根據「藥事法」規範,可對其處最高有期徒刑10年以下,併科罰金一千萬元。

※行政院衛生署提醒您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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