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乾去年在韓國五星飯店RAMADA燙傷,提告卻遭韓國法院駁回,近日收到判決書,內容質疑他造假,稱熱水瓶使用不當,且就醫後還回飯店砸毀熱水瓶「誣陷」飯店,他氣炸表示,當時工作滿檔,每天忙舞台劇排練和錄影,何須遠渡重洋到國外飯店造假,「需要處心積慮花時間、花旅費,還讓自己大腿80%燙傷?」
當時他被100多度熱水燙傷,回台後做了全身麻醉手術,在台大燒燙傷中心長住2、3周,出院後還得長期復健,對演藝工作造成極大影響。因韓方飯店對燙傷案消極處置,讓他氣得跨海提告,卻被法院駁回、質疑他造假,「從燙傷至今,我1年8個月努力等於白費了!我一定會上訴到底,替台灣人爭尊嚴爭一口氣!」
檢察官兼「被害人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指出:「韓國人只比立場不比道理,法院文明水準落後台灣30年,太離譜了!」他表示事情明顯是飯店熱水壺太老舊、沒警示標示所致,「小郭當時有導遊、旅客等人證,也坐上救護車,韓國法院沒有傳喚被害人到場交互辯論說明,只憑照片就判決,真是太過分。」
直呼郭子乾僅提民事求償太仁慈,「要是我們一定告刑事,連飯店服務生一起告!」還說他當時聘請韓國律師是個錯誤策略,協會建議他再告,改以「契約履行有瑕疵損害賠償責任」訴訟,更呼籲當時承辦旅遊的大都會旅行社協助,提供與飯店之契約,「這次很明顯是韓國飯店的過失,造成客人的身心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