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處分書指出,49歲的黃男與父親同住在基隆市仁愛區,父親因中風左側手腳行動不便,生活起居都需依賴黃男照料;而以開計程車謀生的黃男,經濟陷入困境,兩人商討後,萌生厭世念頭。
檢方表示,黃男11月間先把房間門窗緊閉,並用報紙封閉門窗縫隙,兩人服下安眠藥後,黃男再點燃鍋內的木炭,直到黃父的女婿張男11月9日晚間去電無人回應,發覺有異報警。
警消抵達時,黃父已死亡多時,黃男送醫急救後,因一氧化碳中毒,併發腦病變及續發性帕金森症而重度失智,目前領有極重度殘障手冊。
檢察官考量黃男無任何前科,且父親長期臥病在床,不忍父親長期受病痛折磨,才會共赴黃泉,加上黃男陷入重度失智,日後家人也須陪同折磨,情堪可憫,檢方偵查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警方表示,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呼籲民眾珍惜生命,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