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對於八仙樂園不服高等法院裁定,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其意義在於最高法院認定,八仙樂園的財產是准予假扣押的。
黃怡騰說,事實上,除了這一件13名被害人聲請的假扣押八仙樂園財產,另外還有兩件案件,被害當事人也是聲請假扣押八仙裁准,以確保將來訴訟的權益。
八仙塵爆事件發生於去年6月26日,新北市府協助499名傷患中的13名傷患,聲請對八仙樂園等公司假扣押財產新台幣1.69億元。
因為當時法律扶助法尚未通過,先由新北市府出具保證書替代當事人需負擔的龐大擔保金,經士林地院裁准後,八仙聲明異議遭士林地院駁回。
高院則認為,八仙塵爆被害人數眾多,求償金額超過20億元,超過八仙資產18億元,認定有其緊急性及必要性而裁准,而最高法院今天則駁回八仙異議。
新北市府表示,法扶法通過之後,可以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出具保證書,代替擔保金。此案例在今年2月的南臺灣大地震,台南災區的求償案件就實施。
黃怡騰說,對於最高法院裁准後,將會從旁協助受委託的法扶會與13名當事人,完成相關換保程序,以確保假扣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