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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面光電財報未交 罰24萬元

中央社/ 2016.04.08 00:00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 8日電)證期局指出,介面光電未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申報104年度財務報告,處負責人(即董事長)罰款新台幣24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介面光電未依規定,於104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即民國105年3月31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104年度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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