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是參考內政部2012年2月1日修正的「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及火災保險費差額補償辦法」相關保額規定,調整旅館業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
根據修正內容,旅館業應投保的責任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從新台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從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仍維持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從每年2400萬元提高至3400萬元。
交通部說,旅館業應將每年度投保的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