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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強併購群環 公平會點頭:不禁止其結合

NOWnews/ 2016.03.31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針對聯強國際與群環科技公司結合一案,公平會29日找開委員會議後,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聯強在這次結合前原已持有群環40%股份,聯強擬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群環全部股份,並控制群環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公平會表示,因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以及第5款「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的結合類型,且2015年群環在國內伺服器銷售市場的占有率已達四分之一,參與結合事業的銷售金額,也已達應申報銷售金額門檻。

公平會指出,本案為水平結合,雙方重疊的市場為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以及伺服器銷售業務等,在手機銷售業務上,聯強與群環並無水平或垂直的關係;雖然結合後,聯強與群環在具重疊性市場的占有率合計達2成至3成,但因兩家公司分別專注於消費市場及商用市場,由於目標市場及通路結構都有差異,因此兩家公司間的替代性緊密程度尚屬有限。

此外,公平會也提到,聯強及群環的交易對象為品牌商、經銷商,或是系統整合商,上、下游業者都是具抗衡力量的賣方或買方;經營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銷售,既無需取得政府特許,也不需特殊技術,更無需投入龐大的前期投資或沈沒成本,並無法令、技術或經濟因素造成的參進障礙,沒有事證顯示兩家公司結合有顯著的限制競爭效果。

至於不具重疊性的手機銷售業務部分,公平會表示,聯強與群環的結合,未改變手機銷售市場的結構與集中度,結合尚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的疑慮,因此不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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