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科技公司董事長王可言會中直言,今天公布的金融科技策略白皮書初稿,仍著眼於從金融業的角度來看金融科技的發展。
王可言說,金融科技發展對金融業有一定的衝擊,預估2到3年,全球將掀起由金融科技發展所釀成的金融海嘯,金管會持續現有的發展模式實在是「too late、too little」(太慢、太小)。
王可言表示,科技呈跳躍性成長,不可能先學爬、學走、再學跳,如此一來將永遠都追不上變化,一定要先跳到下一步才行,建議金管會面對金融科技態度應該從過去的監管,調整為鬆綁,並加入鼓勵措施。
王可言建議金管會可參考中國大陸發展金融科技模式,他說,中國大陸金融科技之所以快速發展,就是因為法規較不完整,讓業者有空間快速向前發展,之後主管機關再視市場情況訂立監管機制、對問題做出快速回應。
台灣科技大學教授盧希鵬亦指出,外界期待金管會應作為「金融輔導委員會」,而不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盧希鵬表示,違法的創新才是真正的創新,合法的創新則是舊經濟、舊社會框架下的創新,然而弔詭的是很多國外創新想法,被國內既定法令認為是違法的。
盧希鵬語重心長的說,「台灣是否可由舊經濟轉向新經濟,法規是命脈」。
壽險公會常務監事劉先覺也認同金融科技需要有跳躍式的創新,建議金管會開放及鼓勵保險業開發新型態商品。
此外,對於金管會擬開放具一定條件的保經代公司從事網路投保業務,劉先覺直言,這就類似要求電商平台業者先開一家百貨公司,等業績做好了,再來開電商平台,呼籲金管會可以用不同思維,來思考鼓勵創新。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高仙桂則指出,金融科技除了硬體的基礎建設外,法規調適應該算是軟性的基礎建設。
高仙桂說,法規應該鼓勵創新活動,而不是抑制創新活動的障礙,然而,就目前看來,金管會對金融科技發展是屬於比較被動的管理面,建議可把法規鬆綁列為金融科技發展的基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