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許智傑17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大陸網路影音平台「愛奇藝」避開相關規範,在台灣不用設公司,照樣能「賺飽飽」,國內主管機關應將「愛奇藝」列為特殊案例,納入台灣的稅務系統,以保障國人的權利。
對此,財政部次長許虞哲表示,根據現有法規,「愛奇藝」必須在國內設有場所,才能收稅金,現階段只能先輔導「愛奇藝」在台設子公司,若輔導不成,再來研議修正營業稅法。許虞哲:『(原音)先輔導它,另外透過修法程序,修法以後,它一定要來設,因為現在我們課稅只能依照現行稅法的規定來處理而已。』
文化部長洪孟啟則強調,一切尊重財政部的作法,一旦「愛奇藝」落地設公司,文化部一定依法執行相關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