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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今日香港,今日臺灣

蕃論戰/KSH/專欄 2016.03.14 00:00
臺北憲兵隊日前因魏姓民眾持有白色恐怖時期文件,無搜索票即違法強搜民宅,事後出現魏男簽名的自願接受搜索書,但沒有錄影。從尹清楓到洪仲丘、李蒨蓉阿帕契、魏男,國人如何相信國防部? 魏姓民眾的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已過期限,沒有外流犯法的問題。且倘若文件內容屬實,理當如同228還原歷史真相,此與心虛者口中「製造仇恨和對立」無關。馬政府將卸任,若要作所謂「歷史定位」,自己須以身作則,勿做違法與違反道德之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1-1條:「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此法爭議頗大,應考慮修法或廢除。試想,就連簽署本票皆可能有不對等、被脅迫的情形,手無縛雞之力的民眾,面對有權勢官員的「提醒」,亦會因對法律認知薄弱、被恫嚇的恐懼心理,而被逼就範「自願」簽署被搜索同意書?如魏男事件,相關人員遮掩事實,粉飾太平。刑事訴訟法第131-1條形同賦予官員濫權的保護傘,不清不楚的盤查扣押,對於標榜法治人權立國、簽署人權兩公約的國家,無疑為極大的諷刺。 筆者回想到雨傘革命,是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在香港發生的一系列爭取真普選的公民抗命運動,演變為大型全民對民主的訴求,當時學民思潮召集人學生黃之鋒即對臺灣媒體表示:「今日香港,明日臺灣。」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香港銅鑼灣書店發生5人陸續、集體失蹤的案件,5人被強押北京,事後官方公開聲明:他們是自願旅行到北京配合公安調查,自由心證。2016年2月8日晚間至9日凌晨,香港警方強力取締違法魚蛋、豆腐……等小吃攤販,引爆香港史上最嚴重的警民流血衝突事件。筆者其時尚不大能理解暴動的原因,因一切都有影像,必會追究參與者,也定能按照片逮捕到人,惟仍然有相當大規模和激烈的行為,顯示社會的不滿,已到達一定程度。筆者個人的想法是:香港低下階層的貧窮化,為其中暴動的原因,筆者較為同情窮人。數年來香港類似的全民運動與警民衝突多次,是陸續累積的民怨所致。 魏男事件,令人深感臺灣回到戒嚴時期,印證了不待明日,今日香港,即為今日臺灣。此類事件若再發生或處理不慎,如香港楚歌四起,勢必再有中國1989年民運局面的流血衝突。臺灣自稱比中國的人治更為文明、民主、人權、法治,但解嚴數十年,再度淪落到如斯田地,豈是國防部長一句道歉即能雲淡風輕?豈是調離幾位官員即可以撫平民心?馬政府八年將屆,這恐怕不會是違法亂紀的最後一件無能荒唐事件? 香港雨傘革命,警察對群眾動用胡椒噴霧,警民陷入緊張關係;魚蛋革命,警方直接對空鳴槍;魏男人在家中坐,搜索突然來,更全然瓦解民眾與馬政府早已單薄的信賴基礎。回憶起陳文成時代的國民黨,即如現在的共黨中國。白色恐怖的政黨,行邪惡、掌控、慾望之實,是一國兩制的下場。中國=專制=白色恐怖,看看香港,想想臺灣。國家主權,民主自由,是臺灣的核心價值。對共產專制的「偽92共識」,尚能存有任何期待嗎?臺灣沒有了,我們又能去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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