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名稱: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三季資金貸與子公司長春堤勝車燈有限公司期末餘額大於
近1年雙方業務往來金額而形成資金貸與超限的情形,依金管會來函辦理改善。
8.因應措施:1.本公司已積極進行款項催收, 長春堤勝車燈公司已於105年1月份已匯入
貨款,預定105年3月底前再陸續匯入約人民幣200萬元, 6月底前再陸續匯入約
人民幣100萬元, 改善資金貸與餘額。2.本公司原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對於
資金貸與性質如為業務往來只訂定個別限額, 未訂定總限額,故將進行修訂增列業務
往來總限額規定,待近期董事會通過後, 提請股東會決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