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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插手紐約餐廳鹽戰 未加警示暫不開罰

中央廣播電台/吳寧康 2016.03.01 00:00
紐約去年底開全美先例,強制規定連鎖餐廳必須為高鹽餐點加註警示標語,不過紐約上訴法院29日暫緩執行對未按規定的餐廳開罰。

為了對抗心臟疾病,紐約在去年底開全美風氣之先,規定餐廳必須在菜單上對鈉含量超過2300毫克、也就是每日建議攝取量的餐點標示警示。這項法規適用於在全美擁有至少15處據點的連鎖餐廳。

因不滿這項措施而一狀告上法院的美國餐廳協會(National Restaurant Association),讚揚法院的裁定,並稱這項標示鈉含量的法規「非法且前所未見」。

紐約一處上訴法院29日同意美國餐廳協會的要求,暫緩紐約市當局從3月1日起,將對未能在菜單旁加印黑色三角形鹽罐警示標誌的餐廳罰款200美元的規定,直到上訴法官對此案做出全面審視為止。

至於紐約市衛生當局則表示,他們有信心法院最終將會支持這項鈉法規。

紐約市局衛生官員是在去年9月,一致投票通過這項新規定,而這項紐約市健康與心理衛生局新規則在去年11月30日上路。

紐約市衛生局說,心血管疾病是紐約市的主要死因,在2013年奪走近1萬7,000人命,並指出鈉攝取和高血壓間的「確立關連性」,此為心臟病發與中風的主要危險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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