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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難普及 金管會推動觀念先改變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6.02.23 00:00
銀行公會今天(23日)向政府提出有關「以房養老」的7大建議案,希望政府機關成立專責機構,並提撥專款設立「信用保證基金」,以承擔借款人終老後,出售房屋所得款項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差額的風險。金管會表示,台灣國內目前以房養老仍未普及,主要是觀念還未突破,已委請信託公會協助推動改變觀念。

銀行公會日前邀集金管會、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23日正式針對「以房養老」提出7大建議案。一是政府設立「信用保證基金」,二是由政府專責機關提供借款人諮詢服務,三是建議內政部提供借款人遷籍、死亡等戶籍資訊,轉供聯徵中心建檔,以利銀行查詢利用,四是建議法務部,修法將最高限額抵押權自抵押權設定開始,不得超過30年的規定,例如延長到50年。五是建議金管會,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資本計提可比照自用住宅,適用風險權數45%。 六是建議金管會,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貸款,僅需提備抵呆帳1%,免提到1.5%。最後則是建議金管會旗下金融研訓院辦理相關課程,邀請美國、香港等來台分享以房養老的實務做法,供國內銀行參考。

金管會指出,目前台灣國內以房養老並不普及,全台只有2家銀行開辦,且限度也很少,主要是台灣民眾觀念較難突破,因此也使得銀行較沒有承作意願。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原音)目前看來銀行業是以商業機制來推動,最重要的改變是年長的人的觀念想法,如果想法改變,推動比較容易,目前大家遇到的,不是金融營業模式的困難,主要是觀念的改變以及家族一些觀念上的溝通,所以這部分信託公會大家也會來推動這個觀念。』

合庫金控去年11月率先推出以房養老的逆向抵押房貸之後,近期台灣人壽也宣布與台灣企銀合作推出全新以房養老新商品,結合房貸、年金保險及信託的「安老快活」退休專案,例如2,000萬房可保證25年,每月月領3萬生活費,保證給付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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