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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通過新法控管難民 歐洲非避難天堂

中央商情網/ 2016.01.27 00:00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2016年1月26日專電)丹麥國會今天通過新移民法,允許警察沒收難民貴重財物並延長難民家屬依親時間,受到國際爭議。其實瑞士與荷蘭已有類似法律,也顯示歐洲對難民問題立場出現改變。

根據新法律,申請庇護者抵達丹麥後,警方可以對他們的行李及衣服進行搜索,凡是價值超過1萬克朗(約1340歐元,1450美元)的物品,例如手錶、手機及電腦等,將被沒收,但具有紀念價值的結婚戒指等例外,銀行的存款則不會被沒收。

丹麥政府強調,這些沒收的財物將用來支付難民的食物及住宿費用,這個法律的精神與丹麥對國內的申請社會福利者一樣,必須先使用他們自己的收入,才能申請福利津貼。

另一方面,庇護者如果要申請海外家屬到丹麥團圓,必須等3年才能提出申請。不少難民在得知國會通過新法後難過的痛哭,擔心與家人相聚的日子更遙遙無期,聯合國則表達關切與遺憾。

事實上瑞士政府已要求外國移民抵達後必須申報財產,任何價值超過1000瑞士法郎(約992美元)的物品都會被沒收,但有紀念性的物品例外,總計2015年瑞士政府共從112名移民沒收了21萬瑞士法郎。

另一方面,荷蘭政府也要求申請庇護者必須申報財產,如果個人財產價值超過5895歐元,或全家人超過1萬1790歐元,可以申請扣除,一旦移民開始工作,定居荷蘭期間就必須支付所得稅。

位在德國南部的巴伐利亞邦(Bavaria)也要求,難民入境後持有價值超過750歐元的現金或物品都必須被沒收,官員指出,這個做法是倣效瑞士;德國西南部的巴登符騰堡邦(Baden-Wuerttemberg),難民只能保有價值350歐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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