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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洋家族企業轉賣過期食品 移檢調偵辦

中央社/ 2016.01.20 00:00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0日電)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鮮洋食品、姮興及福有3家家族企業公司,販售逾期食品,已違反食安法,移請台南地檢署後續偵辦。

台南市衛生局18日查獲「鮮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安百貨14樓的倉庫儲存大批逾期食品,並將這些食材提供給同集團的精彩火鍋、大大茶樓、上閤屋與威靈頓街1號等4家餐廳全台多家分店使用。

其中冷凍生鱈魚卵購自台北姮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梅花豬肉來自台北福有企業公司。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19日接獲台南市通知後,派員前往北市2家下游業者稽查,威靈頓街1號台北信義店及威靈頓街1號台北館前店均曾向鮮洋食品進貨臘腸,信義店已使用完畢,館前店18日接獲通知即自行銷毀臘腸5公斤,現場均已無過期產品。

衛生局說,鮮洋食品總公司位於北市中山區,與福有企業的營業地址相同,19日也同步前往鮮洋公司與信義區的姮興公司稽查,但因台南市衛生局仍在約談釐清中,已擇定本週再行約談。

衛生局說明,福有企業販售的「冷凍去骨梅花豬肉」,為去年1月起由法國進口5萬478公斤。目前已販售2萬17公斤,下游為鮮洋食品及精彩集團的餐飲業者,已責令業者下架回收停止使用。剩餘3萬461公斤肉品仍存放於高雄全日物流公司仁武廠,已請高雄市衛生局協助封存。

經交叉比對進銷貨文件,該批肉品去年9月即已逾期,但福有仍持續出貨,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另外,姮興公司所販售的「福氣魚卵」,購自於福有企業,102年12月起至103年9月自紐西蘭進口12萬186公斤,姮興於104年3月起陸續轉賣給鮮洋食品等下游業者,剩餘貨品存放於新北市,已請新北市衛生局協助封存。

經交叉比對進銷貨文件,姮興公司出貨並未依據先進先出原則,疑似販售逾有效日期的「福氣魚卵」,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該公司無法交代全部進貨及銷貨紀錄。

衛生局表示,考量姮興、鮮洋食品及福有3家公司屬於家族企業,全案將移請台南地檢署後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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