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1/182.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4)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公司應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價款行庫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且應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5)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台中港分行。(6)委託代收價款合約之訂約日期:105/01/18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