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今天報導,經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批,大陸國務院日前印發上述「關於同意在天津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文件。
上述文件要求,要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借鑒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經驗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優勢,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大陸國務院2015年3月批准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來,已初步建成資訊共享、金融服務、智慧型物流、電子商務信用、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等六大體系,以及線上「單一窗口」和線下「綜合園區」兩大平台等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