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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跨境電子商務試驗區 12城也要設

中央商情網/ 2016.01.15 00:00
(中央社台北2016年1月15日電)大陸官方預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新華網今天報導,經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批,大陸國務院日前印發上述「關於同意在天津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文件。

上述文件要求,要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借鑒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經驗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優勢,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大陸國務院2015年3月批准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來,已初步建成資訊共享、金融服務、智慧型物流、電子商務信用、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等六大體系,以及線上「單一窗口」和線下「綜合園區」兩大平台等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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