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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松:代重要子公司黑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6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62.減資基準日:104/12/23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減資前之權利義務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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