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11月27日針對頂新案作出判決,被告魏應充等6人都獲判無罪,不過當天宣判時間已接近下班,外界僅能從彰化地方法院發出的新聞稿得知魏應充6名被告獲判無罪的理由。
為求慎重,彰化地方法院在宣判後才將正式的判決書送往印刷廠印刷,直到今天上午,判決書上網供下載,外界才得以了解判決全文內容;檢方指出,他們仍未收到法院送來的判決書,不過檢察官已先自行下載上網的判決書詳讀,再決定上訴的理由。
至於頂新案的判決書中,審理此案的吳永梁、呂美玲以及張琇涵3名法官,仍在判決書最後強調,法官的工作不是順從輿論,保障基本權利,如果法官做出不一樣的判決,也許民眾會高興,但法官不能媚於輿論,只為大快人心而做出令民眾歡欣鼓舞的討好判決,被告在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權利,不應作為安撫民意的祭品,輿論激情只在一時,追求程序正義卻是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