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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5年寄養家庭授證典禮

大成報/ 2015.11.29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雲林縣政府與雲林家扶中心於今(29)日上午,在縣府社會處六樓舉辦「105年寄養家庭授證典禮」,副縣長張皇珍代表李縣長表揚並讚許42戶寄養家庭以『生命影響生命』樂當「幸福園丁」溫暖無辜失依失怙寄養童。

腹語大師藝人鄧志鴻獲知雲林家扶這群無私奉獻寄養家庭授證,專程趕來以『幸福園丁』演出回饋給接受授證42戶寄養家庭,感念他們為照顧呵護寄養童,因為『寄養家庭』的提供,讓這群孩子們得以有遮風避雨的窩居,猶如幸福園丁無私奉獻,以生命影響生命給孩子幸福快樂成長。演出不僅獲得滿堂彩,也引起寄養兒紛紛好奇問鄧志鴻叔叔:布偶娃娃的聲音是從哪裡來!讓孩子們學著練習樂翻天。

活動中副縣長張皇珍與腹語大師鄧志鴻互動表演,帶給安置之少年及兒童另一新奇的感受,並藉由這場活動聯繫寄養家庭間的互相交流感情,分享照顧寄養兒童經驗。

副縣長張皇珍表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世界,目前本縣共有42戶寄養家庭照顧62位寄養童,已呈現飽和的狀態。也因為寄養安置床位有限,有71位雲林縣的孩子們安置在外縣市,因為安置到外縣市,使孩子和原生家庭的會面、聯繫、情感連結等等,因為距離而更顯無奈,也導致家庭重整困難,所以我們於今年新招募了二戶新寄養家庭加入『幸福園丁』的行列,期待更多的家庭擔任寄養家庭的工作,讓雲林的孩子都在雲林受照顧、成長。

社會處長丁彥哲指出,照顧弱勢族群是縣政府重要的施政政策之一,雲林縣寄養家庭安置費用,每名寄養童每月安置費用為1萬9,564元至2萬3,911元,比台北市(1萬8,493元至2萬1,451元)還高,另外連結民間資源提供安置之兒童及少年需特殊輔具及治療物品所需費用之補助。

雲林家扶陳燦勳主委以聯合國兒童人權宣言提及:『兒童應享有社會安全的利益,獲得適當的營養、居住、娛樂及醫療服務。』也就是說每個孩子應該有快樂成長環境,但寄養童是因為遭受虐待、被遺棄、照顧者入獄與經濟困難無法扶養、家人罹患疾病或身心障礙無法照顧,甚至父母親失蹤或有藥酒癮等,導致必須離開親生家庭而接受寄養照顧。

雲林家扶寄養組督導林珊宇說:現接受寄養家庭滋養照顧的74位寄養童,其中男生33位,而女生則有41人,其分布的年齡層從學齡前有36人,國小學童則有25人,以及一位國中生。接受安排寄養童中,有才初生就接受寄養,現已是6個月大,而年齡最大是一位國中三年級的寄養童。另在雲林家扶寄養最久的兒童,從二歲安置寄養至今已達12年,主因家人精神狀況不佳且無工作收入,有前因導致後果在雲林家扶寄養家庭中的兒童也越來越多。

在雲林家扶74位寄養童中, 有5位小朋友是縣長李進勇的監護的孩子,副縣長張皇珍特到場關心孩子並與寄養家庭致謝。第一位7歲小雲(化名)父母親皆是外勞,且無照顧意願,也無親人可協助照顧,因左腦萎縮右半邊行動不便。第二位阿林(化名)從小無國籍現就讀小六,朝長期安置。第三位5歲小家(化名)父母親因長期服刑,考量孩子還有長遠未來,朝出養計畫中。第四位6年級的小扶(化名)因父母親離婚,父親長期家暴更無照顧意願而強制剝奪親權,朝長期安置計畫。第五名是3歲的小綜(化名)也因母親毒品入獄,沒有照顧意願而放棄親權。

在雲林家扶寄養家庭中的孩子都讓人萬般不捨,而寄養媽媽蘇怡君是專職保母照顧一位棄嬰,她說無法理解如此可愛的嬰兒為何會被狠心遺棄,為何小生命才剛誕生就棄置工寮而不顧。現女嬰已10個月大,在蘇怡君夫婦細心照顧下成長,但因女嬰母親還在協尋中,沒有身分資料,更無法加入健保及意外保險讓人為之心酸不已。

雲林家扶廖志文主任在授證過程中一再謝謝寄養家庭,更謝謝腹語大師鄧志鴻『幸福園丁』的演出,並將法蘭司烘焙公司特地宅配送來一盒盒維也納麵包、起士球、天使蛋糕送給寄養家庭們,就像寄養家庭般長期付出,法蘭司自98年起每個月就寄來麵包與家扶童愛分享,一起支持寄養爸爸媽媽們堅持愛的付出,以自己的生命力量鼓舞、扶持、溫暖無數顆寄養童的心,讓受虐、失親、失依的寄養童能有幸福快樂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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