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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精15年保「生」機 癌男療後喜得千金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5.10.16 00:00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採訪報導)罹患癌症就等於不能再生育?據國健署統計,2012年初次診斷為癌症的96694人當中,約有12%年齡小於45歲。換句話說,每8位新診斷的癌友中,就有1位處於育齡階段,接受治療後恐斷「生」機;雖救命優先,但當癌症威脅減弱時,結婚生子仍是癌友的希望。

15年前才24歲的Rick,在美國求學期間發現罹患淋巴癌,但因美國在地生育保存觀念的健全,使得他在治療前就接受了醫生建議做了精子保存,雖然在10年後舌癌也找上他,但也因為當初做了保存精子的選擇,讓他在2013年打算撫育新生命時,隔年順利得女!他呼籲癌友們,治療前主動與醫師諮詢及討論生育保存,就能有機會在康復後孕育下一代。

育齡癌友 盼保留生育能力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表示,對癌友來說,癌症威脅為生育選擇的主因,除了化療後精子或卵子的品質、癌症治療可能影響不孕外,並非每位癌友在治療前都了解治療對生育能力的影響程度,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有選擇生育保存的權利,故醫生未能充分告知或告知程度更為癌友判斷關鍵!

為了解癌友生育需求,癌症希望基金會特訪談醫師及癌友,藉由醫病經驗的討論,破除罹癌後生育迷思。訪談發現,大部分癌友雖認為不一定要生小孩,但還是希望先保存生育能力;癌友阿純在受訪時表示,如果醫生有充分告知會影響生育,讓癌友自己選擇,權衡之下,若真的保命為重而不進行生育保存,至少是自己的決定,而非在不知情下失去生育能力。

醫病3主動 癌友好孕非難事

2006年,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ASCO)就提曾出癌症癌友生育保存的建議,包含及早與育齡癌友討論治療可能造成的不孕風險、為有意進行生育保存的癌友轉介生殖專家等。

然而大多數醫師以讓患者活下來為第一考量,忽略患者未來想生育的狀況,此外,並非每位癌友在治療前都了解治療對生育能力的影響程度,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有選擇生育保存的權利。

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陳信孚表示,癌友可在治療前與腫瘤科醫師討論治療對於生育能力的影響,除可要求轉介生殖醫學專科醫師外,應與醫師討論生育保存的時間、準備等。王正旭更提出「醫病三主動」主張,呼籲腫瘤科醫師主動告知、生殖科醫師主動說明,癌友主動查詢,透過三方合作,育齡癌友好孕非難事!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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