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新法規定反傾銷稅之實施絕不可大於傾銷幅度;而且在反規避案中,反傾銷稅得擴大運用於來自第三國或其他反傾銷稅適用國之類似產品或零組件之進口。為利業者深入瞭解本案相關修法內容,貿易局已針對本案重點條文加以摘譯,並就其對我商可能影響及哥國政府立場與公協會之看法等加以彙整,撰擬「哥倫比亞商工觀光部第1750號反傾銷法內容摘要及分析」(如附件2),並函請我相關公協會轉知會員廠商參考。
查目前哥國未對我國進口產品展開任何反傾銷調查,而對中國大陸則有13件反傾銷案,使中國大陸成為哥國反傾銷案最大案源國,涉案產品包括:有機化學產品、鋼鐵製品、車輪零附件、卑金屬工具、雜項他學產品、木板、管線及其外殼、陶瓷製餐具、擠壓鋁型材、軟性PVC薄膜及襪子等。鑒於我商赴中國大陸投資製造業情形普遍,未來除應注意接單後自中國大陸出貨項目是否涉及哥國反傾銷案件外,另自其他地區對哥輸出機械或有可能混用大陸製零組件之產品時尤須謹慎,以避免涉入相關中國大陸產品規避哥國反傾銷措施之行為。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2014年我對哥出口4億8,487萬美元,本年1至8月臺哥雙邊貿易額約3億5,120萬美元,其中我對哥出口為2億8,086萬美元;哥國為我在拉丁美洲地區第3大出口市場。目前我輸哥主力產品如機器腳踏車、有機化學品、鋼鐵製品、汽機車零配件、紡織原料等,均為哥國發展進口替代及積極扶植之重點產業,貿易局建議相關廠商應密切注意哥國反傾銷調查趨勢及內容,妥為因應。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二組陳組長文誠
聯絡電話:2321-9620、0975-69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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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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