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道安會推行「點亮車頭燈、安全加倍增」宣導活動,22日在警察局門口邀請縣長李進勇在巡邏車方向盤貼上提醒小貼紙,並與副縣長張皇珍、警察局長黃明昭、新聞處長林孟儀等人坐上重型機車,號召鄉親騎車、開車「點亮車頭燈、安全加倍增」。
圖說:縣長李進勇坐上重型機車,號召鄉親騎車、開車「點亮車頭燈、安全加倍增」。(記者陳昭宗拍攝)
縣長李進勇表示,雲林縣首創所屬公務車白天行車一律開啟車頭燈,帶動民眾白天亮頭燈運動,以降低車禍發生,強化縣民的交通安全觀念,讓車禍傷亡降低。
李進勇指出,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汽(機)車裝設晝行燈或白天開頭燈,能減少5.9%以上的肇事率,汽、機車於白天行駛開頭燈或裝設晝行燈,可提高被其他車輛(尤其是對向車輛)看到的機會,以避免對向車輛之對撞。國內外實施車輛白天開頭燈或晝行燈之成效,對於避免車輛碰撞均有一定程度改善,但也要提醒白天開頭燈的駕駛人,抵達目的地將車輛熄火後,也要記得關閉車頭燈。
警察局長黃明昭表示,雲林縣產業道路、無號誌路口多,道路又多筆直且路口數量多,這樣的道路特性容易讓駕駛人注意能力降低,忽略減速的意識,因而無法應變突發狀況,統計104年度1月至8月止,道路車禍發生計5,830件,已經造成75人死亡、6,765人受傷。
縣長李進勇也在「給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簽署姓名,呼籲家長以身作則,開車、騎車遵守「不超速、不搶快、不爭道、不闖紅燈、不酒駕」,騎車正確配戴安全帽,許孩子一個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