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為臺灣紡織品的第二大出口市場,我國對越南紡織出口成長快速,且出口集中在纖維、紗線和布料等上中游原料,去(103)年我國出口至越南之聚酯纖維棉共1億3,108萬美元,占我對越南出口金額的1.31%;越南市場則占我聚酯纖維棉出口的1/4。此外,越南此次調高進口關稅,而與我國競爭的韓國仍享有「韓國-東協自由貿易協定」之零關稅優惠,此勢將對我輸越聚酯纖維棉造成貿易替代之負面效果。
越南在紡織品及成衣製造於國際間具有競爭力,惟其聚酯纖維棉每年產能僅約30萬公噸,仍需進口15萬噸,主要自我國、韓國等進口;越南在國際價格大幅下跌帶動下,其進口量有增加趨勢,爰採取調高關稅之保護國內產業措施,加上越南為因應未來TPP原產地認定,採取「從紗開始」,即紡紗起於TPP區域內進行,越南成衣方可享有TPP優惠。越南調高關稅措施,係以保護國內產業及使產業調適因應未來TPP之影響,惟該產業調整措施已影響我國對外貿易,並造成我與韓國的不公平競爭。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前已針對越南調高關稅草案提出反對意見,並事先通知相關公協會妥為因應。有關越南依據WTO規定調高進口關稅,其目的在於保護國內產業及因應參與TPP之產業調整,我方無法認同,面對韓國競爭及此措施,對我聚酯纖維棉輸越頗為不利,為爭取我商利益,貿易局已即刻要求我駐越南經濟組即向越方表達我方嚴重關切及其提高關稅措施對我廠商造成成本增加及與韓國之不公平競爭,此外也將持續透過雙邊及多邊經貿對話管道向越南表達要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