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今天報導,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與香港保安局長黎棟國昨天會面後引述保安局說,截至8月31日,在香港提出免遣返個案達1萬244宗,估計每年需花費港幣6.44億元(約新台幣26億元)。這些費用包含律師費、生活津貼和聘用處理案件的人事費等。
中新網7月曾引述香港星島日報說,從2014年3月實施統一審核機制後,截至2015年5月,「酷刑聲請」案件就達9884宗。
葛珮帆說,但部分「酷刑聲請」人的國家並沒有發生戰爭或大規模人權迫害,卻聲請留港;更有部分人士涉及販毒、黑工等罪刑。「酷刑聲請」被濫用問題已日趨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市民安危,政府應改善問題。
葛珮帆引述香港保安局說,保安局預計將從4方面減低濫用聲請案件,包括從源頭堵截、加強與他國合作攔截非法入境者、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法律援助、津貼費用設置上限等。
報導說,依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香港不能遣返任何或將遭受酷刑的非法入境者,該入境者可在香港申請免遣返原居地。在香港聲請免遣返的人士大多來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印尼、越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