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匯率近期波動大,相關複雜高風險衍生性商品受災戶浮現,引發金管會高度關注,除了控管銀行端外,金管會也同步嚴控投資型保單商品的可能風險。
金管會最新發函壽險公會,要求業者銷售連結國外金融機構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且於上櫃市場買賣的寶島債、國際板債券等外幣計價金融債券或普通公司債,銷售時應確實做到KYC(認識客戶)、KYP(瞭解商品)。
重要的是,保險業應於銷售商品後,在產品到期前,需對客戶進行逐案電訪,確認客戶充分瞭解商品內容,若電訪聯繫未成或拒訪者,應補寄掛號提醒客戶注意風險。
壽險業者表示,逐案電訪一定會墊高投資型商品的銷售成本,增加電訪人員的工作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