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9/042.公司名稱:富宇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原春雨開發)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通過台中市豐原區安康段「晴美」建案申請建築融資及辦理信託案。2、通過新竹市光武段合建案申請融資及辦理信託案。3、通過「君品」建案餘屋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案。4、通過續聘游琦俊律師為本公司法律顧問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