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住院用餐噎死 4醫護不起訴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8日電)何姓精障男在就治的醫院吃火鍋時,食道遭大量食物噎塞,經醫護人員急救仍不治,家屬提告。高雄地檢署偵結,認定4名醫護採取急救,全程符合醫療常規,罪嫌不足都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表示,何男家屬提告,指何男於民國101年7月到醫院治療,並無虛弱及吞嚥困難的情形。102年12月間林姓護理師任由何男在餐廳食用家屬探視留下來的火鍋,杜姓護理師見何男起身及悶咳,尾隨並叫他,但未獲理會,期間何男仍有悶咳。

醫護人員對何男施以哈姆立克急救,並啟動廣播系統尋求其他醫護人員協助,但何仍於送到國軍高雄總醫院急診室前心跳停止,雖經持續急救仍不治,家屬認為4名急救的醫護人員不無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犯行。

檢方根據醫審鑑定結果,認為何男住院1年多,但幻覺、幻想、妄想、思考障礙、怪異行為等思覺失調症狀依舊存在,屬於困難治療型病人,而精神科的病人尤其需要注意避免噎塞情況發生。

不過,根據何男的病歷記載,他從未發生虛弱、運動遲緩及吞嚥困難情形,何男吃東西並無嗆咳狀況,因此不需由護理人員陪同個別進食。

高雄地檢署表示,醫審會也認為醫護人員主動發現何男噎塞,並進行急救,過程符合醫療常規,加上法醫解剖發現何男呼吸道有大量食物,包括幾乎完整的魚丸和凍豆腐,就算醫師奮力急救,恐怕也很難取出這些異物,因此認定醫護人員已盡力搶救,沒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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