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加速產業升級 併購基金 9月有影

中央社/ 2015.08.20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日電)台灣已有部份企業進入成熟期,為達成產業升級目標,國發基金匡列新台幣200億元,設立併購投資基金,草案預計9月通過。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林桓表示,現行法律並沒有限制陸資基金,但考量敏感性,從來沒有發生陸資基金來申請,「實證既然不是問題,不用刻意說是問題,否則變成在製造問題。」

他說,投資併購資金做的是投資,不是一翻兩瞪眼的採購,因此比政府更敏感,雖然併購基金作業要點沒有規定陸資不能來申請,但也從來沒有人會去嘗試,這是產業裡面的一種「潛規則」,比規定更有意義,因此不必擔心。

行政院最近推動強化經濟體質方案,院長毛治國也認為併購投資基金可行,並大力支持,國發會上午邀基金業者座談,說明實務作法及時程。

林桓說,過去外部產業環境沒那麼成熟,政府的資源利用多放在早期發展、照顧多數產業,現在環境改變,台灣產業邁向成熟階段,應進入盤點、考慮產業升級的需求。

他強調,這是創新條例的升級版,重點是如何讓台灣產業升級調整,只要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沒有任何限制;但來申請的併購基金需設立在台灣。

國發基金官員表示,併購投資基金由國發基金匡列200億元,9月通過後,自施行日起3年內受理申請,將視實際申請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國發基金對個別併購投資基金投資比例以實際募資金額30%為上限,但加計政府其他機關及國營事業對單一併購投資基金合計出資比率,應低於該基金實際募資金額50%。

官員說,基金設立地點與組織型態可具彈性,但管理顧問事業或經營團隊申請時,須具備經營併購投資基金經驗、規劃投資的產業專業經驗,或是企業重建、合併、收購的實務經驗等條件之一。

為了防止弊端,特定企業不得因自身併購需要,申請國發基金參與投資其設立的基金。

另外,併購投資基金也會依要點,設立由15至17名委員組成的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申請案只要過半數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2/3以上同意就可提請國發基金管理會決議。

通過的基金申請案,應在基金管理會通過後 1年內,至少募集預計金額的75%,分階段募集者相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