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8/062.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議案:(1)通過本公司對大陸東莞雷笛克USD500萬之增資案。(2)通過本公司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補行委任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