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8/062.公司名稱:維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通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案(二)通過一0四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