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84年次宋姓女子(無素行資料),搭乘56年次王姓友人之自小客車,從國道高速公路下松江路匝道,欲前往臺北市用餐,恰遇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張敏男率警員林逢源等5員在此執行路檢勤務。在該自小客行經路檢點之際,小隊長張敏男發現宋女神情異常慌張、不敢直視警方,直覺有異,於是攔停加強盤查。於警方請該女子出示證件時,渠忽然向員警表示,自己非常的怕熱,所以不停的冒汗企圖轉移焦點,可是該女子的手卻不停的發抖,無形之中已透露了渠非常心虛的狀態,警方便詢問:「妳為什麼發抖?」渠竟回稱:「我怕警察!」。後經徵得宋姓女子同意,檢視其之隨身包包,果然查獲內含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之吸管,宋姓女子見狀突然花容失色,手撫胸部不斷用高昂的聲音極力辯解,並稱該物品絕非她所有。故此,警方詢問:「如不是妳的那是誰的?」宋女卻支嗚其詞回答不出。接著,警方實施附帶搜索,又於宋女之包包內起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淨重:0.41公克)及吸食器1組。此時,宋女之聲音已近嘶啞,卻還堅稱不是她的,亦提不出係何人所有之相關佐證,只引來路人側目,故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2人送辦。據宋姓女子向警方表示,渠係從事清潔工作,當(18)日係與王姓友人相約欲前往臺北市用餐,竟遇警方路檢,由於身藏毒品及吸食器,一時心慌、卻又不知如何是好,更沒想到自己緊張的神情及異狀,早被警方看在眼裡,只好不斷盡力的否認,深怕一旦因持有毒品被逮,會被家人知悉。可是,還是無法脫身。本次所持有之毒品及吸食器,是本(7)月在板橋區某家KTV遇一不知名男子兜售,一時好奇用1,800元所購買的,與同車王姓男子沒有任何關係。本以為只要不斷積極的求情,警方就會因為不好意思而有脫身之機會,所以便以激烈的態度試圖撇清,孰料警方不為所動,還是得為錯誤付出代價。
警方在此呼籲,毒品真的害人害己,希望大家不要存著僥倖心理,毒品除對人體健康具重大危害性,更易衍生相關社會治安風險,保安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