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32.公司名稱: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3年度股東會年報第26,29,32,33,38頁內容8.因應措施:資料補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