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公布的統計資料,2014年底各級政府舉借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達5兆9851億元,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有5兆2539億元及7312億元,共占當年度GDP37.2%。
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林建甫強調,公共債務法規定,中央政府債務存量不得超過前3年度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的40.6%。
林建甫指出,國內未列入前項債務計算的政府潛藏負債事項,包括軍公教人員退撫金、勞保潛藏負債、公共保留地徵收潛藏成本,估計約為17兆元,加上政府債務高達近24兆元,達到GDP的160%。
林建甫說,他之前投書媒體也提過,台灣負債占GDP的比值,已經與2010年時歐債危機的希臘類似,台灣不可不積極面對。
林建甫強調,年金改革刻不容緩,以及退撫與勞退的檢討,除中央政府要嚴格把關,地方政府財政紀律更要養成,把債務控制在一定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