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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隼:澄清媒體之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1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01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 有關104/07/1 經濟日報C4版標題報導「旭隼 今年每股估賺18元」及報導內文中 「營運模式-專注 DSM,拿到APC....六大UPS品牌訂單」。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1)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預測性財務數據及無揭露任何客戶訊息 ,且文中部分公司並非本公司客戶,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 法人及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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