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表示,瑞芳地區自101年起限制沿近海3海浬內禁止刺網作業,漁港周邊設有告示牌公告周知。
漁管處表示,每年在沿岸3海浬內海域也會進行至少82航次巡護工作,也透過漁會進行海底覆網清除,101到103年共清除7.5公噸廢棄漁網;101年迄今共核處13件刺網違規部分。
農業局長廖榮清表示,瑞芳區番仔澳海域有民眾違規於近岸3海浬內放置刺網,造成廢棄網具海底覆網。已協請岸巡二總隊針對各潛水熱點加強岸際監控,倘發現違規,依漁業法每件可罰3萬元到15萬元。
他表示,實施檢舉獎勵制度,希望藉此號召全民共同維護漁業資源,打擊不法行為,留給下一代永續的海洋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