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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7月起獎勵檢舉海域違法採捕

中央社/ 2015.07.01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日電)新北市政府指出,自7月1日起提供每案新台幣2000元檢舉獎金,歡迎民眾檢舉沿海海域違規採捕行為,共同維護海洋生態。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表示,瑞芳地區自101年起限制沿近海3海浬內禁止刺網作業,漁港周邊設有告示牌公告周知。

漁管處表示,每年在沿岸3海浬內海域也會進行至少82航次巡護工作,也透過漁會進行海底覆網清除,101到103年共清除7.5公噸廢棄漁網;101年迄今共核處13件刺網違規部分。

農業局長廖榮清表示,瑞芳區番仔澳海域有民眾違規於近岸3海浬內放置刺網,造成廢棄網具海底覆網。已協請岸巡二總隊針對各潛水熱點加強岸際監控,倘發現違規,依漁業法每件可罰3萬元到15萬元。

他表示,實施檢舉獎勵制度,希望藉此號召全民共同維護漁業資源,打擊不法行為,留給下一代永續的海洋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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