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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光電子: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7 00:00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劉松平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投票時贊成總股數:475,466,317,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0.56%。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劉松平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蘇州群揚電子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心西路345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電子零配件及塑膠製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對本公司並無財務業務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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