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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亞食品: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派103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03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以盈餘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3元整,計140,845,263元,並授權董事會訂定現金股利分派相關事宜。二、案經104年6月2日董事會訂定現金股利基準日暨發放日。三、本次現金股利之發放: (一)擬訂於104年8月13日起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採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二)凡A.有匯款帳號者,現金股利給付金額於新台幣11元(含)以上者即匯款。B.無匯款帳號者,現金股利給付金額於新台幣25元(含)以上者即郵寄支票。四、訂定104年7月22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為104年7月18日起至104年7月22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4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7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五、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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