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惟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8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發行價格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預計發行1,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額新台幣10,000,000元。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其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皆達成者。績效條件依 據公司營運目標和公司個人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辦理。 1.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績效條件達成者,最高可 既得比例:30% 2.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四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績效條件達成者,最高可 既得比例:70%(二)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三)員工未符合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員工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 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於既得日前員工死亡者,以死亡日為既得日: (1)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由繼承人於員工死亡日取得該員工獲配之全部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員工非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依該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至 死亡日止之期間計算佔總限制期限比例,由繼承人於員工死亡日取得該員工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前述比例計算後之數量。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得獲配之數量 ,將參酌其職級、年資、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未來對公司整體之貢獻或未來發展潛 力等因素,由總經理擬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 之公司價值及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每股以新臺幣0元發行,以董事會召集通知前一日(104年4月28日)之本公司收盤價 (每股65.9元)暫估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65,900千元,依既得期間4年攤提,每年 設算費用化金額於民國104年、105年、106年、107年及108年分別暫估為9,061千元, 18,123千元,18,123千元,14,827千元,及5,766千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計算,本次預計發行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約為 1.12%,暫估民國104年、105年、106年、107年及108年費用化後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 分別為0.10元,0.20元,0.20元,0.18元及0.06元,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 、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應先全數交付 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三)獲配之限制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不享有參與股利、股息及資本公積之分配權。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交付信託保管。11.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或未來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審核需為變更時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