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銳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價格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8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184,950,0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本日104年05月08日董事會為定價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 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以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 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 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4/05/0811.參考價格:15.41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2.33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規定,本次 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對象外, 餘不得再行賣出。 2.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應自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 規定,先取具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核發符合上市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證期局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再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103年6月19日股東會通過,本私募增資可於額度內分二次辦理,本次係第一次 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日自104年05月08日至104年05月22日止。 3.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