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3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5/042.投資計劃內容:興建太陽發電系統電廠工程。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自104年5月工程合約簽訂後陸續投入。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5.具體目的:供營運使用。6.其它應敘明事項:投資金額依工程進度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