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夯 消基會籲修法納強制險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11 年前
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在台北、新北等縣市愈來愈普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4日)指出,台灣的公共自行車租用者包括小孩、國外觀光客等各種人士,但萬一發生事故,依照業者的服務條款,幾乎都要由騎乘者全數負擔相關責任,對消費者毫無保障,他們呼籲立法單位儘速修法,將自行車納入強制車險。
消基會拿出警政署的統計指出,最近4年,台灣發生2萬5千多起自行車交通事故;從2008年起,共有391人因單車事故死亡、106人受傷,顯示自行車事故發生率並不低。
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表示,台灣各縣市陸續設置公共自行車租借系統,民眾只要上網登錄個人資料就可完成會員註冊,但問題是這些會員不分小孩、大人,也不分騎車技術,都能在路上騎單車;加上台灣的自行車專用道尚未普及,常見小車、大車共同爭道,危機四伏。盧信昌:『(原音)在國外,其實它這些租借公共單車的身分是需要被重新確認的,可是在台灣,就是假設你會騎車,然後又不太告知大家哪些是危險路段。其實只要Ubike公司有把一些傷害、把一些統計在網站上揭露,只要好比登錄滿1年,你必須要重新去看過這些報導或做簡單的小考試,才能夠重新啟動你租借的身分,就可以很便利的讓騎乘的人知道一些可能的傷害。』
為避免相關事故發生時,租借者可能無力承擔責任,消基會呼籲修法將自行車納入強制車險,以分攤消費者的理賠風險;他們也呼籲政府單位監督業者為租借者投保公共自行車第三人責任險。
消基會指出,單車在法律上屬於機慢車,騎乘者也要重視騎車禮儀,包括時速不超過15公里,行經人潮眾多的商業地帶時,可用牽車的方式步行經過,以確保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