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舉行業務聯繫會議,央行在會中提到,在訪查時發現,有些銀行高階經理人的變動薪資高於固定薪資,這有違反薪酬制度穩健原則,例如有些歐洲國家就是1比1的限制。
金管會透露,央行認為薪資中要有比例延遲給付的機制,避免給予過高的變動薪資,以便有風險時可以事後追回;同時,經理人的薪資、分紅要與風險連結,避免銀行承受過高的風險。
金管會說,央行也發現,銀行的薪酬委員會多設在金控,很難規範到銀行高階經理人的薪酬。
金管會表示,實際上在銀行公會的金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經有規範銀行高階經理人的薪酬,包含薪酬與風險連結、遞延給付、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的比率,但是多為原則性規範,金管會說,是否要強制要求,要進一步研議。
薪酬委員會設置於金控公司,金管會表示,由於法規規定金控公司設置薪酬委員會,並無規定重要子公司要設,但實務上重要子公司仍可設置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