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股利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8,313,25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35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1)此分配案需經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分派之。(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620,353元。(3)擬配發董監事酬勞金額3,101,769元。(4)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合計金額為新台幣3,722,122元。(5)如嗣後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庫藏股、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等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至使股東配股及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等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