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5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3/2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後再行公告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後再行公告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公司債受託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信託處發行保證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公司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