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於報告出爐第一時間已要求縣內三家業者下架,共下架2,751公克,業者均全力配合。目前全案已移請來源所轄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後續之處辦。
局長彭基山表示,本次檢出之殘留農藥包含已禁止使用之殺蟲劑「DDT」,由於該農藥之長效毒性對環境有不良的影響,目前已禁止使用。同時呼籲業者,「從農場到餐桌」每一供應環節都應採取適當措施,以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心。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也建議民眾選購品質信譽良好的商家產品或有農政單位核發之農產品標章,泡茶時使用80℃以上的水溫,第一泡茶水最好直接倒掉,可避免攝取到殘留的農藥。
另外,衛生局針對市售食品的衛生安全管理,訂有系統性的查核機制及完整的抽驗計畫,抽驗結果將公布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健康資源網→食品、水質檢驗結果專區(網址:http://publichealth.mlshb.gov.tw/Check/Food.aspx)」民眾可隨時上網查閱。如有食品相關問題亦歡迎致電本局食品衛生科037-55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