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38歲加拿大籍女子Fortin當天在慕田峪長城景區19號和20號烽火台間,撞倒來自黑龍江的73歲崔姓男子。北京警方之後曾將加國女子帶走,但初步認定為意外,不是刑案,因此未採強制措施。
但是崔姓老翁的家屬13日狀告懷柔法院,要求加籍女子民事賠償、公開道歉,並限制女子離境。
家屬表示,事件發生至今,加籍女子從沒露面,也沒表示道歉。家屬懷疑,女子可能已經離開大陸。
報導引述北京法拓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昊分析,加籍女子構成民事侵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如果法院在女子離境前受理此案,可以限制離境,但如女子已經回國,加國不見得願意執行大陸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