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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立委劉建國:廠商進口日本核災食品殺人,政府是共犯幫凶

大成報/ 2015.03.30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雲林縣立委劉建國針對衛福部食藥署今(2015)年3月27日發行的「藥物食品安全周報」刊載『有關日本進口食品標示不實報導之說明』,觀其內容諸多謬誤,實情卻非如此,立委劉建國今(30)日召開記者會嚴厲指責「廠商進口日本核災食品殺人,政府是共犯幫凶」。

雲林縣立委劉建國指出,2月26日發現食品產地造假有問題,為何直至3月19日才全面清查,這在消失的21天中,食藥署長及衛福部長在做什麼?

在這期間食藥署真正做什麼?立委劉建國調查實際情況結果如下:

一、食藥署於2月26日輸入食品查驗時,即已發現盛裕貿易有限公司於民國104年1月31日及2月10日進口速食麵、濃口醬油及甘口醬油等三項産品(本案其中一項産品速食麵尚未通關,業者自行辦理退運),其製造廠實為日本千葉縣,但該公司於「進口申報之食品及相關産品輸入查驗申請書」及中文標籤所示之製造廠所在地均為東京都,以致分別於104年2月16日及2月25日查驗及查核合格後發予輸入許可並放行通關,該署於查驗該業者其他産品時,發現製造廠為千葉、群馬等暫停受理報驗之縣市。該署乃主動調閱2月25日已放行之案内産品,查核其中文標示製造廠為東京都,惟經檢視中文標籤下方黏貼覆蓋之原文標示製造廠為日本千葉縣,足證全案原文標示製造廠所在地與中文標示不符,無訛。

二、食藥署柯姓助理研究員依據該署既有的『「書審與陳核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文件編號:TFDA-A-P008 核定人:葉明功) 』規定『2.3.2.3抽中批檢驗結果不合格案件,且經科長審核者,依據區管中心工作項目分層負責明細表,案件即進入主任核決,主任核決後,案件即進入「單證比對系統」,進行簽請『註銷案内産品輸入許可並要求業者下架回收及銷毀,未來不得進口』等陳核作業,即從3月4日14:02開始執行簽核『註銷案内産品輸入許可並要求業者下架回收及銷毀,未來不得進口』等作業,其中於3月10(14:35)、16(15:00)、17(09:50)及18(17:45)日分別被要求退件重簽,直至19日(11:23)重簽再陳,在仍未決行情況下,該署即於當日至 21 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及相關衛生局,主動聯合稽核。

立委劉建國不禁要問:值此涉及民生重大案件,執行單位既沒存在有跨部會的問題,而且很單純地是長官、部屬同屬一單位,一個簽核作業能夠從3月4日14:02承辦人上簽至3月19日馮主任潤蘭於15:15簽章(未決行),歷時15天,共計退件五次重簽六次,而整個内容,僅再多作文字論述,仍懸而不決,更令人疑惑的是,既然長官、部屬同屬一單位,為何未能花一天時間邀集相關人員開會,待定調後直接簽准,如此大費周章、捨本遂末玩文字遊戲地簽來簽去,最後仍懸而不決,不僅徒增承辦人員文書作業,想當然耳,自然稽查人力會不足,因為均忙於打字上簽,而疏漏稽查工作,如此甚至於延誤涉及民生重大案件辦案時效,試問如此食藥署"懸而不決"所為何來?不禁令人産生不當聯想,是長官們故意懸而不決,以讓業者有時間、空間湮滅證據呢?難道又是『將資料傳給"頂新"事件的翻版嗎?抑或是受到日本政府的壓力呢?

三、在此簽核過程中,亦發現盛裕公司自日本進口報驗案件數100年3月26日至12月31日2,369件、101年2,816件、102年2,634件、103年2,895件及104年迄3月6日1,006件,共為11,858件,其進口品項多為速食麵、咖啡、飲料、調味料、調味醬油等,目前尚無法確認是否亦涉及輸入食品報驗資料申報不實,但卻意外發現其中103年11月1日輸入之甘口醬油(申請書號碼:IFB03IK4653703) 亦與前述案內產品為同製造廠。

據此,如此涉及民生重大案件,大費周章、捨本遂末玩文字遊戲地簽來簽去,最後仍懸而不決,立委劉建國痛批:衛福部失職、無恥、扯蛋,還再繼續欺瞞國人,荼毒台灣,對不起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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