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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編劇判刑確定 名導演張作驥最快4月中發監執行

NOWnews/ 2015.03.23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知名導演張作驥因被女編劇指控性侵,全案一審、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張作驥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張作驥不服提出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本判決定讞,台北地檢署20日下班前收卷,最快將於4月中旬發監執行。

林姓女編劇指控,在前年5月時多名好友一同餐敘聊天,之後一行人到張作驥的住處兼工作室聊天續攤。友人陸續離去,林女則因酒醉,留在張作驥家中休息。但張作驥趁機強脫她衣褲性侵得逞,導致她身心受創且不甘受辱,憤而向警方報案。

林姓女編劇透露,事發當晚張作驥借酒意性侵她,還強迫她口交,並咬破女方乳房嘴唇,事後女編劇清醒時,發現下體底褲有精液,經過DNA對比,與張作驥相符,台北地檢署遂以強制性交等罪行,將其起訴並判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台北地院一審時,張作驥坦承與被害女子發生關係,但否認性侵,還稱自己因為喝醉記憶模糊,被法院判3年10個月,二審時高等法院認為判決無誤,因此維持原本判決,而最高法院日前再度駁回張作驥上訴,判張作驥3年10個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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