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1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止,經評估轉投資公司營運狀況恐有減損,認列源河本體減損損失28,226仟元,合併減損損失95,952仟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